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2-10 13:44:0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3日-2月27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内)。考生可乘坐14、64、308、530、537、540、577、581、583、601、702、723、805路公共汽车或1路、4路电车到武昌区东湖路(姚家岭路或北环路)站下车。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1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大院内(具体地点见院内指示图),考生可乘坐14、64、308、530、537、540、577、581、583、601、702、723、805路公共汽车或1路、4路电车到武昌区东湖路(姚家岭路或北环路)站下车。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2011年以前毕业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
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27-87322005,027-87322078。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