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甘肃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和电监会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甘肃电监办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及分数线
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线 |
资质管理处 工作人员 |
0903376001 |
马 海 |
376139330808 |
95.8/102.3 |
曲星斗 |
376139342028 | |||
鲁 桐 |
376161033816 | |||
王云飞 |
376162015705 | |||
杨 婧 |
104170520725 | |||
稽查处 工作人员 |
0903376002 |
赵振华 |
376132282212 |
104.8 |
曾 轲 |
376141247011 | |||
周晓伟 |
376142415704 | |||
鲁宝石 |
376161033815 | |||
田 君 |
376162010510 | |||
张建江 |
376162011420 | |||
车文玺 |
376162012318 | |||
张翼鹏 |
376162012616 | |||
韩雪扬 |
376162014122 | |||
孔德昂 |
376162019011 | |||
焦新云 |
376170220829 |
备注:杨婧为面试调剂考生。
二、面试(含专业试题)
(一)面试于2月24日在甘肃电监办资质管理中心举行(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7号,乘15、25、105、109、139、142路公交车白马浪站下车);
(二)资质管理岗位面试于08:30入闱,08:40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协议,09:00开始面试;截止当天0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稽查岗位面试于13:00入闱,13:10进行面试抽签、签订保密协议,13:30开始面试;截止当天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含专业试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的分值占综合成绩的35%,专业试题的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5%;
专业试题重点考察电力工业基本常识、电力监管一般理论以及招录岗位相应监管业务知识,采用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五)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三、资格审查
2月23日09:00-17:00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甘肃电监办(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10层综合处)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待面试时再提供报名推荐表。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复印件。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陈孝健
联系电话:0931-2954806 0931-7766458
四、注意事项
(一) 面试前5天,我办将通过电话与考生逐一联系,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确认能否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招录机关;随意放弃面试的,将对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 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3倍(含3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三)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0.25+面试成绩×0.35+加试成绩×0.15。
(四) 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 面试结束两天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按1:1比例通知体检和考察。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