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材料】
材料 10月16日6时左右,河南禹州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截至16日13时,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已发现20名矿工遇难,井下尚有17人被困。目前救援工作在紧张进行中。
【试题预测】基于材料,谈谈对矿难频发的认识。
老师点拨 矿难频发的原因。
第一,立法执法方面的原因。
一是相关立法有漏洞。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上岗前的公民要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照此规定,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是政府的职责。事实上,绝大部分矿工是农民,理应进行岗前培训的却没有培训。矿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在安全生产立法方面缺乏强制性规范,也是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重大专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定刑罚较低,缺乏威慑力。企业负责人明知有危险,仍然强令工人生产,最终造成严重后果。对于在矿上有“干股”拿“红利”的官员以共犯论处,从重处罚。
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都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有些企业将政府部门的监督、警告当耳旁风,不予理睬。
第二,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
一是煤炭行业的暴利驱使。过低的风险成本,巨额的利润刺激,驱使矿主不顾工人死活,冒险生产。
二是地方与中央争资源。根据《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资源开发由中央政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这里就有一个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分配问题。特别是那些矿产资源丰富,但经济落后、财政严重困难的地方,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争资源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煤炭需求猛增、价格不断上涨。由于我国经济增长过快,拉动煤炭需求猛增,导致企业过度开采。国有大煤矿停产一天就损失上百万元,在高利诱惑下,矿工的生命安全变得无足轻重。所以,目前1/3的国有煤矿都在超负荷运转。
四是为降低成本,减少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必要投入。所有这些都给矿难发生埋下了隐患。
第三,社会贫困方面的原因。矿难频发、伤亡不断,但是违规作业、冒险生产照常进行。黑心矿主从来不担心找不到矿工。原因是这些人非常贫穷,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有些贫困地区的农民,把矿主当救世主,把能下井当矿工视为挣钱的难得机会,甚至出了矿难都不愿意媒体曝光,因为怕政府关闭小煤窑、小矿井、断了生计。
第四,政府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是片面强调发展速度,结果造成资源浪费和破坏性开采。
二是市场准入门槛太低。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大多经营粗放,门槛低、规模小、效益低、事故多。
三是政府管理效能低。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有好处的事各部门都伸手,出人、出钱、出力的事都往后缩。有了成绩各部门争功,出了问题互相推诿。有的部门利益至上,以收费代替管理,以罚款代替监督,以罚代刑。
四是政府腐败。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权钱交易。
2. 减少矿难发生的措施。
第一,加快建立、完善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培训及煤矿经营方面的立法执法工作。对将要上岗的矿工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对违规经营的煤炭业主要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震慑力。
第二,煤矿业主应把安全生产发在很重要的位置,不可盲目追求利润的增长而忽视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三,政府应加大对煤矿经营行业的监管力度。引导煤炭企业走科学发展观的路子,并切实履行政府的服务职能,廉洁自律,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