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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题材,涉及财税领域的专门知识,有一定专业性,作文题分值比重大,难度相对较高
2009年湖南申论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题材,涉及财税领域的专门知识,有一定专业性,作文题分值比重极大,难度相对较高。
作答要求
第一题 给定资料(9)提到“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请对这个方案加以简要解说。限200字以内作答。(15分)
第二题 给定资料涉及对是否应该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的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请梳理给定资料,加以分析综合,分别列出两种意见各自的理由。要求全面周到,准确无误,条理清楚,言简意赅。限400字以内作答。(25分)
第三题 针对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矛盾,发表你自己的看法,写成一篇议论文。要求:自拟标题,自定观点,作到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见解深刻,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语言顺畅,书写工整。不得照抄给定资料的文字拼凑成文。限900~1100字之间。(60分)
第一题 给定资料(9)提到“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请对这个方案加以简要解说。限200字以内作答。(15分)
答案(202字)
所谓“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是指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体制,是个税领域的一项深层次改革。具体实施办法由现有的“一刀切”式的分类征收,改为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综合计算纳税金额;进而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的支出、负担,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和专项扣除,来征收个税。实施这种“一揽子”式的改革,将使个税计征更加实事求是,有利于解决个税体制的深层次扭曲问题,更好地实现调节差距、保障公平的功能。
第二题 给定资料涉及对是否应该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的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请梳理给定资料,加以分析综合,分别列出两种意见各自的理由。要求全面周到,准确无误,条理清楚,言简意赅。限400字以内作答。(25分)
答案(398字)
资料中存在赞成与反对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两种意见。
赞成的理由是:首先,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有效对策。可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其次,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政府让利于民、改善民生的实际举措。随着国家税收增多,政府有能力也有必要通过减税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使居民享有更多的福利。最后,提高个税起征点是维护公平的必要措施。个税起征点过低对中低收入群体不公平,适当提高起征点可促进国民财富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一是实行综合性的个税体制改革,才是当务之急和终极选择。调整个税征收的结构标准比上调起征点更重要,后者将会干扰个税改革的总体布局。二是上调个税起征点缺乏科学规划,操作起来难以服众。个税起征标准多少才算合理,难以准确界定,仓促提高起征点是对公众情绪和政府资源的浪费。三是提高起征点难以起到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
非标准答案(542字)
资料中存在赞成与反对再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两种意见。
赞成的理由是:首先,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有效对策。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可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稳定居民的收入预期和消费需求,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直接作用。其次,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政府让利于民、改善民生的实际举措。随着国家税收增多,政府的财政收入应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政府有能力也有必要通过减税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使居民享有更多的福利。最后,提高个税起征点是维护公平的必要措施。个税起征点过低对中低收入群体不公平,适当提高起征点可促进国民财富在高、中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一是从改革的长远考虑和总体布局角度反对提高起征点。认为调整个税征收的结构标准比起征点更重要,国家应实行综合性的个税体制改革,以实现“治本”,提高起征点的“治标”措施干扰改革方向,不利于改革的推进。二是从规划与操作的科学性角度反对提高起征点。认为个税起征点定在什么标准才算合理,缺乏科学规划,操作起来难以服众,阶段性提高起征点是对公众情绪和政府资源的浪费。三是质疑提高起征点、促进消费的效力。认为提高起征点、居民每月减少几十元税负难以起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
第三题 针对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矛盾,发表你自己的看法,写成一篇议论文。要求:自拟标题,自定观点,作到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见解深刻,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语言顺畅,书写工整。不得照抄给定资料的文字拼凑成文。限900~1100字之间。(60分)
答案(含标题,1102字)
深入推进个税体制改革 建立保证居民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居民收入增加和财政收入增长遇到了新的困难,百姓和政府都有了过紧日子的打算。一些人士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增加居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向政府“逼宫”。根据国民收入与财政收入应保持同步增长的理论,政府坚守起征点底线不动摇是正确的;但同时,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个税体制改革,建立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实现民生与公共利益的双赢。
自古藏富于民、以民间之富养政府财力之源是一切善治政府的理性选择。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是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在民间培植更多的税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强基固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收入并不矛盾。现代税种是多样的,政府的税收来源是多元化的,一种税收的减少可由其他税种收入的增加来弥补,单一税种一时的减少并不会导致财政收入必然减少;相反,长远来看,藏富于民是有利于为政府培植税源、保证财政收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另一方面,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与保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并无矛盾,但从我国个税领域的实际来看,提高起征点并不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工薪阶层税负的降低对于扩大内需、促进公平的作用十分有限,建立一个高效、公平、法治的个税征收体制才是最重要的任务、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公共利益与民众个体、群体利益的双赢,必须找准问题症结,针对主要矛盾,实施“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实行综合计征与分类计征相结合的个税征收体制。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科学规划,按照个高效、公平、法治的总体要求,设计改革的方案和配套措施,变现有的“一刀切”式的分类征收,为综合考虑纳税人各项收入和支出,综合计算纳税金额的征收办法。与单一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做法相比,综合性个税改革,不仅更加注重考察居民的实际收入,而且注重考察居民的家庭人口、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方面的支出负担,使个税的计征方式更加实事求是,使算出的征收金额更加符合实际,这不仅体现了税收制度人性化的进步,而且更加有利于中低收入居民及其家庭税收负担的减轻,真正实现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改革目的,更好地实现个税制度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功能。
综合性个税改革涉及面广,操作复杂,深刻考验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决心和能力。但我们相信,只要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的施政方向,认真落实改革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个税改革,一定能够实现藏富于民的目标,在民生不断改善、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中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非标准答案(含标题,2006字)
深入推进个税体制改革 建立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持续加深,居民收入增加遇到了新的困难,百姓和政府都有了过紧日子的打算。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被许多人认为是增加居民实际收入的有效手段,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舆论对政府“逼宫”之势;而政府此时坚守起征点底线不动摇,被认为是以财政利益压民生利益,引起不少民众的不理解。然而从财税理论与我国政府治理的实际来看,把居民收入与财政收入、群众利益与公共利益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不成立的,是一种狭隘和短视的浅见;政府之所以暂时不上调个税起征点,正是着眼全局、立足长远,从深入推进个税体制改革出发,谋求建立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实现民生与公共利益的双赢。
自古藏富于民、以民间之富养政府财力之源是一切善治政府的理性选择。管仲、商鞅分别以宽徭薄赋的手法,奖励耕织、鼓励贸易,使齐、秦两国在国民富裕的基础上迅速臻于富强,一跃为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之一;康熙“永不加赋”的政策与雍正“摊丁入亩”的减负办法,使人民得以休养生息、积聚财富,奠定了“康乾盛世”的局面;近现代美日诸国都曾经历过一段低税负、高增长的时期,为它们成为世界强国积累了雄厚的资本。民众收入增加、有钱在手,就会用于消费、用于投资扩大生产,使国家和地方政府各方面的税收显著增长;现代税制是综合性的,政府的税收来源是多元化的,假如个人所得税降低,而消费与投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增加,则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收入必定相应增加,使政府的财政收入整体上呈增长趋势,显然,单一税种起征点的提高,并不会带来财政收入的必然减少。在我国经济活力旺盛的形势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仍然总体上保持增长态势是可以预期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是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在民间培植更多的税源,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公共服务的目标强基固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收入并不矛盾,一时、一税的减少只会换来长远上税收的总体增加。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是当前个税领域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工薪阶层税负的降低对于扩大内需、促进公平的作用十分有限,建立一个高效、公平、法治的个税征收体制才是最重要的任务、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个税改革“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问题,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问题,再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问题”的原则,对百姓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实际收入的多少,理顺个税体制,确保居民实际收入不断提高,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也是实现政府藏富于民的改革目标;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无疑是收入公平,通过改革,利用个税杠杆调节过高收入,将收取的税收用于民生领域,促进财富由高收入群体向中低收入群体合理流动,使全体居民平等享受公共财政带来的利益,就会实现第二层次的目标;而选择娱乐明星等重点人群作为突破口,扩大试点范围,就能使个税改革建立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推进得更加顺利,实现“容易操作、震荡最小”的目标。
正如一些研究人员所指出的,阶段性、小幅度地提高个税起征点,缺乏科学的规划和严密的计算为依据,操作起来难以服众,不仅是对公众情绪和政府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对综合性个税体制改革的推进造成干扰。要实现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财政稳步增长的目标,实现公共利益与民众个体、群体利益的双赢,必须找准当前个税领域的问题症结,针对主要矛盾,实施“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实行综合计征与分类计征相结合的个税征收体制。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科学规划,按照个高效、公平、法治的总体要求,设计改革的方案和配套措施,变现有的“一刀切”式的分类征收,为综合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综合计算纳税金额;进而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的支出、负担,实行除基本生计扣和专项扣除,按纳税人的实际收入计算并征收个税。与单一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做法相比,综合性个税改革,不仅更加注重考察居民的实际收入,而且注重考察居民的家庭人口、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方面的支出负担,使个税的计征方式更加实事求是,使算出的征收金额更加符合实际,这不仅体现了税收制度人性化的进步,而且更加有利于中低收入居民及其家庭税收负担的减轻,真正实现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改革目的,更好地实现个税制度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功能。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综合性个税改革需要解决纳税人信息透明、计算方法科学、征收手段有力等问题,以保证新个税体制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这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考验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和能力。但我们相信,只要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的施政方向,认真落实改革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个税改革,一定能够实现藏富于民的目标,在民生不断改善、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中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