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的背景】
(1)在很多贪污腐败的落马官员中,大多数属于边贡献边腐败的“两手干部”——即“干工作有一手”,“搞腐败也有一手”,形成“太极双推手”式的腐败现象。他们中有的资历、学历不浅,有的政绩、业绩不菲,有的功劳、苦劳不少,但在腐败上也身手不凡。按照,中央纪检部门的查处记录,发现他们主要有四种类型:“一家之主”型、“官官相贿”型、“精英人士”型、“温和腐败”型
(2)“一家之主”型。主宰一个地区党政、经济大权或者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人财物大权的“一把手”,往往处在权力的顶峰。如果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就可能以权谋私,从而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等,就是这一类职务犯罪的典型。这些“一把手”以前都有过光荣的历史、突出的表现,否则也不可能登上第一责任人的宝座。然而,他们没有永葆本色,加之过于集中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由权力本位到权力错位、权力越位步步演变。有的把权力当做获取金钱美色的筹码,有的当做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牌匾,有的当做家长************的权杖,大搞党政大权“一把抓”,财政大权“一支笔”,干部大权“一言堂”。
(3) “官官相贿”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受贿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向成克杰行贿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有16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3人,没有一人是无缘无故的送礼。有的为了提拔,有的谋求肥缺,有的想要调整到重要岗位。其实,买官卖官成风的现象又何止广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子山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马士虎,送给一名厅级领导100万元,谋到了职位后伙同他人贪污、挪用520多万元。此种腐败有一个共同点:追求的是官运亨通、名利双收;玩弄的是官官相贿、官官相惠;现象是一边贡献,一边腐败;结果是破坏了党的干部政策,极易产生“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负面影响。
(4)“精英人士”型。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的海南省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金凤凰”引进的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姚继韵以及专门送到清华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的总规划师王小山,因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这些精英人士凭借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学术水平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单位甚至在某个行业、某个地区作出过重大贡献,但在鲜花、掌声和各种光环笼罩下,把持不住自己,利用政治资本和专业优势贪污受贿,由正面典型走向反面典型。
(5)“温和腐败”型。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就是这样一个代表性人物。他在为官的20多年里,为群众办了不少好事,任县委书记不到6年,该县全年财政收入由文山州倒数第二名跃居全州第三名。但他在为民谋利的同时也为自己捞钱,收受了20多名工程建设公司老总的贿赂款400多万元,另贪污公款5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他将自己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称为“温和腐败”。赵仕永的教训应当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面镜子,越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时候,越要自觉抵制“权与利本一家,何必分你我他”的腐败意识入侵,有功劳、有苦劳,外快不能捞;能作为、有作为,不可乱作为。
【核心观点】
(1)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各种思想以及在其指导之下多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交汇与激烈碰撞,客观上形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其对广大干部思想认识及个人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一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干部,因为抵挡不住“致命诱惑”而最终堕落。现在出现了“两手干部”这样一个社会现象,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问题在于 “两手干部”往往存在“干工作有一手,工作实绩很突出”的特点,因此,人们很有可能在主观上认为这样的干部一定就是好干部,相关部门也有可能因为那种另眼相看的心态,而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放松了对其检查、监管的力度,从而客观上为“两手干部”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腐败环境”。这也是在面对“两手干部”现象之时,人们往往后知后觉的主要原因,这样的观念对于预防和杜绝“两手干部”现象的发生是极为有害的。
(2)要防止出现“两手干部”,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在于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这个角度看,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在行使决策权、执行权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纪检监察、行政问责等监督作用,努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分立制衡体系。引导官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晒收入、晒财产,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其次,要改变官员“高高在上”的思维,放弃“面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错误不怕丢面子,对部下及群众的批评和意见不怕失面子,对不正之风不能留面子,对身边人的不良行为不能保面子。
(3)其实对于“两手干部”及“两手干部”现象的清查和清理工作来说,难就难在“发现”二字上面,难就难在人们的一种主观观念难以纠正和改变,而对于“两手干部”自身来说,其往往也是“走错路”而不自知。因此,针对“两手干部”及“两手干部”现象清查和清理工作的特殊性来说,在加强干部自身教育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检查和监督的过程中来往往是最有效的,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在面对“两手干部”及“两手干部”现象的时候一定要做到真正的“铁面无私”、“重拳出击”,把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到每个具体操作环节,唯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