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民生之要。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一、入选理由
我国的住房改革经历了漫长的历程,自上世纪末我国实行住房体制改革起,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导的住房供应体系”就被确立为改革的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已出台,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目标包括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和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个方面,以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二、经典句式
住房是民生之要。
要把住房保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花更大力气,来加快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
三、面临的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管理中问题不断。
开发计划不落实,土地供应难以保证。
供应对象模糊,审核不严。
有些城市供应规模偏小,造成供不应求现象。
建设标准偏大,初期开发建设的房屋面积过大。
开发商利润难于控制,某些商品房为规避土地出让金而违规转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有的城市中,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商变相高价出售,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国家给中低收入购房者的提供的福利被开发商占为己有,牟取暴利。
廉租房实物和货币来源不畅。
租房的资格、租金标准难以确定。
保障方式不完善、监督体系不严格以及地区间进展不平衡等。
四、产生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在于与住房市场化进程相比,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为“花瓶”和“点缀”,覆盖面与现实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第一、城市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
第二、公共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不足。
第三、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过于简单。
五、对策:
第一、政府制定住房政策时,应明确区分“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市场”。
第二、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应发挥主体地位。
第三、在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
第五、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