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9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山东省人事厅 2009-02-10 22:06:00 评论(0)条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全省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和稽查机构(不含济南、青岛,下同)2009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稽查机构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质监系统的人员除应具备“鲁人办发[2009]6号”文件规定报考的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学历应为大学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主要为工学类、法律类、财务管理类等专业,有关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考数量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市以下机关2009年计划录用公务员200名,稽查机构计划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100名。
三、其他事项
在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报名、录取,报考县级质监局机关和稽查机构不区分具体单位,只区分职位,待录用后再统一分配。各市质监局录用计划、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见所在市制发的《招考简章》。
附件:1、2009年山东省质监系统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2、2009年山东省质监系统市以下稽查机构参照管理人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