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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医患纠纷"问题
京佳公务员 2010-07-23 17:28:10 评论(0)条

  【背景链接】

  株洲市居民张孟月不到两岁的女儿,因发烧在湖南株洲妇保医院接受治疗后死亡,张孟月与亲友到医院打条幅讨要说法。7月15日下午,该医院几十名职工突然围殴张孟月及亲友,致使七八人受伤,其中张孟月右脚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另一亲属被打得精神错乱。

  今年6月,因为医患纠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被患者家属刺伤,差点丢了性命。之前,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医院要求赔偿前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患者却认为鉴定机构和医院是一家,根本不相信。

  【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在增加,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在提高,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在增强,但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相对滞后……医患纠纷的数量逐年增多、关系日趋紧张,医闹冲突时有发生,医患纠纷呈现以下特点:

  1. 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发生范围明显扩大。纠纷案件数在年度之间波动较大,发生范围也从市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延伸到了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及民营医院。

  2. 解决途径以协商解决为主,走法定程序越来越少。近年来,在处理医患纠纷中,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和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比例逐年减少,而协商、经济赔(补)偿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渠道和主要方式,赔(补)偿的金额也越来越大。2004年至2008年,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占当年医患纠纷总数的比例为82.8%、78.6%、85.5%、87.5%和91.8%,呈逐年上升趋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分别为6例、6例、6例、2例和4例;民事诉讼或庭外调解的2004年为3例、2005年为5例、2006年为1例,以后已连续两年没有患方走此解决通道了。

  3. “医闹”现象增多,医患双方冲突加剧。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呈快速上升之势。从2005年至2008年分别为5起、10起、8起和15起。患方诉求索赔的行为过激、队伍庞大,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越来越多。而医方、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置缺乏经验,面对突如其来的纠纷,主动应对、及时化解和依法处理的能力还不足,冲突较难控制,矛盾容易升级。

  4. 社会负面影响日益扩大。医患纠纷的日益增多以及处置失原则、责任缺认定、赔偿无标准,医方“息事宁人”的心态和患方“有闹有赔、大闹大赔”的经验助长了“医闹”的增多和升级,造成医患双方均不满意,社会反响大,负面影响深。在现实中,医方往往以“人道补偿”代替“责任赔偿”,造成医疗责任的不清不究和赔(补)偿金额的相互攀比,对今后纠纷的公平公正处置带来更大的障碍。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执业环境恶化,人人自危、时时自警,消极医疗重新抬头,过度检查成为医生诊疗活动中保护自身的常规手段,反过来影响了患者享受科学适宜的医疗服务……患方的诉求索赔行为本身带给医方以监督和警示,有利于推进全社会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但当前许多患方的无序过激行为,对社会的负面作用同样很大。

  【对策】

  事实上,出现医患纠纷,并不是没有渠道解决,既有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可以申请鉴定,又有法院大门敞开着,更有近年出现的多种形态的“第三方”调解……这些渠道解决了很多医患纠纷,特别是“第三方”调解的出现,对于处理医患纠纷、化解医患矛盾,起了很大作用。医患关系的改善应是全方位的,努力应是全社会的

  首先,政府必须加快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政府要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握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科学制定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卫生机构,在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公立医院将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上来,减少医院因生存发展需要被迫“找米下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坚持走以人才、技术为核心资源的发展道路,加快人才培养与建设,加大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切实提高医技水平。强化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从根本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其次,医院必须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和创新,切实强化医院管理,为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提供制度保障。一要创新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建设,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二要创新医疗业务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三要深化内部改革,创新人才管理培养机制和综合目标考核机制,突出社会效益原则进行内部报酬分配;四要创新医院“和谐医患”文化建设,转变医务人员服务观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再次,积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的新体制、新机制

  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向患者及时提供医学方面和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降低患者依法维权的成本,将患者的维权行动疏导到合法有序的渠道中来,这样才能使“医闹”无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间。建议政府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全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的具体办法,明确基层政府和社会各方的责任,争取在第一时间参与纠纷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引导医患双方依法、有序解决纠纷,要尽可能地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技术鉴定等全方位的服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医疗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预案,明确现场处置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要积极探索把第三方调解机制引入到医患纠纷处理中,组建一个既懂专业知识又超脱于医疗卫生系统的机构,增加医患纠纷处置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赢得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的认可,从而建立起医患纠纷处置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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