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大连一艘30万吨级外籍油轮泄油引发输油管线爆炸,并引发原油泄漏,被油污染的海域面积已经超过50平方公里,达到近百平方公里。油污较为严重的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中连油公司所属储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起火爆炸事故后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现场指挥协调,迅速转移人员,确保安全;调集消防等一切力量紧急救援,切断火源与油库及其他危险品的通道,有效制止火灾蔓延。李克强、周永康等领导同志也作出指示。
海上石油开采活动日益频繁,海上石油运输也日趋活跃,世界上曾多次发生石油泄漏污染海洋的事件,对地区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造成海上石油泄漏污染事件频发的原因有多种:
一是海上航运因素导致海上石油泄漏。主要是船舶与石油设施相互撞击,包括船与海洋石油设施相撞,或油轮与海洋其他船舶、海洋设施相撞所造成的海上溢油。
二是海上石油开采过程中钻塔或者油井因爆炸或其他原因沉入海底,造成大量石油泄漏。
三是自然因素造成的海上石油溢油事故。由于飓风导致的海底滑坡,进而导致钻塔颠覆,石油外溢。
石油的基本成分是烷烃、芳香烃等碳氢化合物,具有这些烃类化合物的毒性。石油对环境的污染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油气挥发污染大气环境,表现为油气挥发物与其它有害气体被太阳紫外线照射后,发生物理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产生致癌物和温室效应,破坏臭氧层等。
二是地下油罐和输油管线腐蚀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不仅造成土壤盐碱化、毒化,导致土壤破坏和废毁,而且其有毒物能通过农作物尤其是地下水进入食物链系统,最终直接危害人类。
海上发生石油泄漏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及时响应,快速、及时地对泄漏点进行堵漏处理,防止石油继续泄漏。